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admin2016-01-15  23

问题 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选项 A、侦查人员拒绝律师讯问时在场的要求
B、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没有通知原批准的检察院
C、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提出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
D、侦查机关未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理由和处所

答案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据此,辩护律师并没有在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在场的权利,侦查人员可以拒绝律师的该项请求,A项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9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因此,B项违法了该规定。《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C项在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做法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73条第2款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D项中如果是在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未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此外,根据《高检规则》第114条第1款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条规定,侦查阶段并不要求将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处所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而只要求告知原因。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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