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没有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

admin2014-12-18  37

问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没有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

选项 A、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B、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改变罪名
C、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D、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增加宣告禁制令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5条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故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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