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农赵平承包有100亩苹果园,2000年秋季获得了大丰收,但赵平不懂得销售的途径和方法,在农村的集市上销售量又很小,遂委托市里的远房亲戚李兴在市里代为销售,及处理相关事宜,双方约定:苹果价格每斤0.8元,李兴按销售总额的15%提成,于每次李兴交还货款时结算

admin2016-06-13  26

问题 果农赵平承包有100亩苹果园,2000年秋季获得了大丰收,但赵平不懂得销售的途径和方法,在农村的集市上销售量又很小,遂委托市里的远房亲戚李兴在市里代为销售,及处理相关事宜,双方约定:苹果价格每斤0.8元,李兴按销售总额的15%提成,于每次李兴交还货款时结算;李兴根据市里苹果需求量的大小及时通知赵平,以便赵平准确向李兴送货。合同签订后,李兴即积极活动,先后以自己的名义与春风市场和盐井街市场签订了每天供应500公斤苹果的合同,每斤价格为0.85元;并与汤某等商贩口头约定可到自己家里随时提货,价格面议。请回答下列各题。
设某次李兴病重不能起床,又未能与赵平电话取得联系,在盐井街市场多次催促下,遂委托自己驾车不熟的弟弟陈二向盐井街市场送货,结果车翻到水沟里,造成重大损失,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兴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B、陈二应对此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C、李兴应对转委托人陈二的选任承担责任
D、由李兴和陈二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转委托。根据《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根据《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这样的规定和有关理论,李兴虽然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委托是合法的,但是应当对选任负责,他将委托事务委任给明知驾车技术不熟的弟弟处理,存在过错,其应当承担责任;而陈二造成的损害,其当然也应当承担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2J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