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属登记程序中,关于公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0-04-19  37

问题 房地产权属登记程序中,关于公告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告是对可能有产权异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B、公告并不是房屋权属登记的必经程序
C、公告是房屋权属登记的必经程序
D、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就进行公告
E、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登记机关应当作出补发公告,经3个月无异议的方可予以补发房屋权属证书

答案C,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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