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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剩余刑期2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在本案中,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剩余刑期2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在本案中,
admin
2013-11-19
36
问题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剩余刑期2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在本案中,监狱机关可以执行上述哪几个罪犯的刑罚?( )
选项
A、王某
B、朱某
C、李某
D、周某
答案
A,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可见。王某、朱某应由监狱执行。注意: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李某应由看守所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可见,周某应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故A、B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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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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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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