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事实一:2006年7月2日高某在拐卖妇女顾某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月9日将顾某出卖。在7月20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
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事实一:2006年7月2日高某在拐卖妇女顾某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月9日将顾某出卖。在7月20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
admin
2017-09-06
23
问题
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事实一:2006年7月2日高某在拐卖妇女顾某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月9日将顾某出卖。在7月20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另一名婴儿一直没有卖出去。事实二:高某听说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自己的上述事实,便带着10万元人民币,于2006年9月2日晚找到该县公安局分管刑事侦查工作的副局长任某(任某为高某父亲的战友,与高家关系甚密),请任某帮忙。任某在收下钱款后答应“想办法”。后来,任某找了个“理由”让办案人员对该举报材料进行了“技术”处理而没有立案不久,任某调离公安机关。高某因“事实一”中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了向任某送钱的事实。
“事实二”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选项
答案
高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高某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行贿罪行。按照刑法分则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z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应当根据(),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试分析该法条,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条件是()。
区分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的关键在于()。
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2009年简答27)
下列财产抵押权的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2010年真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私人可以拥有所有权的是()。
所有权人可以在所有物上设定抵押权体现了所有权的()特征。
所有权的绝对消灭原因有()。
随机试题
蒹葭凄凄,白露未晞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X线片显示在桡骨远端距关节面3cm内有骨折线,该骨折可能是
男,20岁,发热2周,体温38℃~39℃,检查皮肤散在紫癜,颈部及腋下可触及0.5cm×1.5cm大小淋巴结5或6个,脾肋下3cm,血红蛋白85g/L,白细胞10×109/L,血小板25×109/L。对诊断帮助最大的检查是
一日清晨,贺某发现一头母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该牛拴在自家院内,并向人打探失主,未能寻找到牛的主人。10天后,贺某得知该头母牛属于其已经离婚2年的前妻张某所有,贺某对张某心怀不满,遂决定将牛扣住,待张某前来要牛时,找张某点麻烦。两天后,母牛突然得病,贺某花费
某商品流通企业既经营生产资料又经营生活资料,经营的商品主要有汽车、钢材、水泥、轮胎、空调、彩电、电脑、服装、鞋、粮食、食盐、蔬菜、牙膏、冷饮等。该企业经常根据商品的供求形态来选择预测方法,并对企业经营的商品进行预测。【2007年真题】对于需求处于稳定形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甲公司的审计委托,指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该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审计工作底稿记载了A注册会计师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相关情况。部分内容如下:(1)X、Y事务所先后对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早上8点,你正在为第二天的会议起草一份发言稿,写这份稿件大约需要6个小时。你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你的一位朋友病重住院,需要5000元钱交住院押金,你有能力帮他筹到这笔钱,但做这个事情约需2个小时(借钱或取钱及送钱)。这笔钱需要在下午3点前送到。刚放下电话,领
靖康之变
Itiseasiertonegotiateinitialsalaryrequirement.Becauseonceyouareinside,the【S1】______constraintsinfluencewageinc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