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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诉讼行为不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诉讼行为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7-03
34
问题
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诉讼行为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某市某区公安分局移送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王某涉嫌抢劫一案,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B、某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其渎职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移送来的崔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的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崔某所为,则应当退回渎职侦查部门,书面建议其重新侦查
C、司某贩卖毒品达4600克,案情十分复杂,则在审查起诉阶段,其聘请的律师要想会见他,不需要经批准,但是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D、补充侦查应当以二次为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结束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侦查期限
答案
B
解析
《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所以,A项中某区人民检察院的行为符合规定,是正确的。依据《高检规则》第263条规定,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并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所以B项错误,应当是建议撤销案件。依据《六机关规定》第11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所以C项正确。依据《刑诉法》第140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D项是正确的。综上本题应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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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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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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