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城市围堰堤为1级堤防,在原排涝西侧200m新建一座排涝泵站(包括进水建筑物、泵室、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等),总装机容量为1 980kW,合同工期为16个月,自2012年11月至2014年2月。该地区主汛期为6、7、8三个月,泵室、穿堤涵洞等主

admin2018-11-22  21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城市围堰堤为1级堤防,在原排涝西侧200m新建一座排涝泵站(包括进水建筑物、泵室、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等),总装机容量为1 980kW,合同工期为16个月,自2012年11月至2014年2月。该地区主汛期为6、7、8三个月,泵室、穿堤涵洞等主体工程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汛前以泵室、进水建筑物施工为关键工作,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相继安排。
事件二:穿堤涵洞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量不大,施工单位将该土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包括玻璃幕墙、贴面)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事件三: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堤身填筑和混凝土护坡质量进行抽检。
事件四:2013年3月份的施工进度计划中,3月3日穿堤涵洞周边堤防土方回填至设计高程,3月4日至3月14日进行堤外侧现浇混凝土护坡施工。
问题:
事件二中,分包是否允许并简述理由。

选项

答案(1)事件二中,不允许土方工程分包。 (2)理由:该穿堤涵洞周边的堤防土方回填,属于该1级堤防的组成部分,为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允许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工程分包,因其专业性较强,在排涝泵站工程中不属于主体工程,可以通过相应程序申请分包。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土石方工程属于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工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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