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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郭某出差时意外死亡,留下价值300万元的遗产。郭某有一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孙女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丙和一养子女丁。由于郭某没有立下遗嘱,有权继承郭某遗产的有:
2008年郭某出差时意外死亡,留下价值300万元的遗产。郭某有一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孙女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丙和一养子女丁。由于郭某没有立下遗嘱,有权继承郭某遗产的有:
admin
2010-06-20
21
问题
2008年郭某出差时意外死亡,留下价值300万元的遗产。郭某有一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孙女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丙和一养子女丁。由于郭某没有立下遗嘱,有权继承郭某遗产的有:
选项
A、乙
B、甲
C、丁
D、丙
答案
A,B,C,D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继承法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由此可知,A、B、C、D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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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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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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