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于2017年1月1日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1年到期还钱,201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甲未还钱且对乙避而不见,2019年6月1日乙于同学聚会中与甲相遇,并进行催讨,甲承诺在1个月内还清,至6月底甲仍未还钱,则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

admin2018-09-25  31

问题 甲乙双方于2017年1月1日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1年到期还钱,201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甲未还钱且对乙避而不见,2019年6月1日乙于同学聚会中与甲相遇,并进行催讨,甲承诺在1个月内还清,至6月底甲仍未还钱,则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选项 A、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之前
B、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之前
C、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之前
D、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之前

答案D

解析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019年6月1日甲承诺在1个月内还清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至6月底甲仍未还钱中断事由完结,诉讼时效期间自2019年7月1日重新计算,至2022年7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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