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中国公民,2005年在境内开办了A、B两个个人独资企业,2006年12月,A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为10万元,B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为20万元,A企业和B企业均采用核定征收办法,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均为20%;同月,甲出版书籍取得稿酬收入5万元;取得 2004年

admin2013-11-02  49

问题 甲是中国公民,2005年在境内开办了A、B两个个人独资企业,2006年12月,A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为10万元,B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为20万元,A企业和B企业均采用核定征收办法,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均为20%;同月,甲出版书籍取得稿酬收入5万元;取得 2004年存入的定期存款利息3 000元,其中1 000元为教育储蓄存款利息;转让股票取得转让收益50000元。
   要求:计算甲2006年12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200000)×20%=60 000(元) 个人独资企业收入应纳所得税=60 000×35%-6 750=14 250(元) 稿酬收入应纳所得税=50 000×(1-20%)×20%×(1-30%)=5 600(元) 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 000-1 000)×20%=400(元) 转让股票取得的转让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甲2005年12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4 250+5 600+400=20 25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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