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下列符合刑事拘留程序的是?
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下列符合刑事拘留程序的是?
admin
2014-10-17
25
问题
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下列符合刑事拘留程序的是?
选项
A、应当在24小时以内将甲送往看守所
B、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C、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D、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必须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
答案
A,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故A正确,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故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9条第l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D的说法不够全面,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B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周某是某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某建筑承包商夏某找到周某的妻妹郭某,请郭某在承包某路段的工程上帮忙,并表示可以按照工程款的5%共l00万元提成给郭某,郭某满口答应。郭某将此事告诉周某并与其商量,周某利用其职权,令负责此项目的工作人员甲违反规定,帮助夏某承揽到该路
被告人王某(女)因涉嫌杀人罪被提起公诉,但因其正在怀孕,所以法院决定监视居住,下列各选项中做法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的公布的说法正确的有:()
、黄某(在押)分别系某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某市建委副主任,分别因行贿罪和受贿罪被判刑。章某被某区法院于2006年5月31日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黄某于同日被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章、黄均觉得不应被判决有罪,遂均提出了上诉。下述诉讼活动错误的
依据刑法,下列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关于该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被告人任某与被害人郑某某系同村村民,又是近邻。2005年冬季,被告人任某先后两次窜至郑某某(女,1991年10月29日出生)家。见其父母未在家而生邪念,先后两次将其奸淫。被告人任某于被害人向侦查机关报案后,潜逃在外。经精神病司法鉴定,被害人郑某某精神发育迟
甲(23岁)欲杀仇人丙,找乙(21岁)帮忙,骗乙说只是教训一下丙,乙同意。二人持刀寻丙,恰好于路上遇见,乙发现原来丙是一多年未见的好友,于是快跑几步将丙推走。此时甲已经持刀刺去,收刀不及刺中乙的后背,致乙重伤。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保险事故中哪些人员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某公安局查获一个贩毒团伙,收缴毒资70万元,该局领导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将其中40万元以奖金名义发给全体干警。对公安局的这种行为应如何认定?( )
随机试题
下列哪些变化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
某女,妊娠6周。胎动不安,阴道少量下血。中医辨证属冲任不固。处方:党参30g、白术10g、黄芪15g、天山雪莲6g、沙苑子20g、续断15g、桑寄生15g、阿胶15g。药师审方中发现该方有妊娠禁忌中药是()。
郭某以不正当手段当选村长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郭某打击报复史某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等级标准主要包括()。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方的是()。
ThetownIliveinisabouttoputcamerasatalltrafficlightstocatchpeoplewhorunredlights.It【C1】______meofhowmany
奥苏伯尔根据学习进行的方式把学习分为()。
有两辆汽车先后离开车站向码头开去,第一辆汽车的速度是每小时90千米,8时32分时,第一辆汽车离车站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1.2倍。到9时20分时,第一辆汽车离车站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二倍,如果第一辆汽车是8时08分离开车站的,那么第二辆汽车每小时行多少千米?
Dr.GregoryConnollyisdirectoroftheofficefornonsmokingandhealthintheMassachusettspublichealthdepartment.Hesai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