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5年7月间,郝某因经济拮据,决定侵入工行某储蓄网点的计算机系统弄点钱花,于是伙同其兄弟购买了部分电脑器材,制作了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装置。郝某还特地在郊区租赁了一套有电话的房子,安置了一部电脑,并在9月7日以假名在某工行某储蓄所开设了16个活期存折账户。
2005年7月间,郝某因经济拮据,决定侵入工行某储蓄网点的计算机系统弄点钱花,于是伙同其兄弟购买了部分电脑器材,制作了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装置。郝某还特地在郊区租赁了一套有电话的房子,安置了一部电脑,并在9月7日以假名在某工行某储蓄所开设了16个活期存折账户。
admin
2014-07-03
19
问题
2005年7月间,郝某因经济拮据,决定侵入工行某储蓄网点的计算机系统弄点钱花,于是伙同其兄弟购买了部分电脑器材,制作了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装置。郝某还特地在郊区租赁了一套有电话的房子,安置了一部电脑,并在9月7日以假名在某工行某储蓄所开设了16个活期存折账户。郝某于9月22日开启侵入装置由其弟弟操作系统向这16个账户共计输入人民币72万元,随后,二人持这16个账户的存折先后到工行储蓄所提取现金26万元。郝某二人的行为性质如何定性:( )
选项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票据诈骗罪
C、构成诈骗罪
D、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答案
A
解析
郝某两人之所以构成盗窃罪,是来源于《刑法》第287条的明文规定。 《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87条实际上并不是专门针对计算机犯罪新增加的罪名.它仅仅是指以计算机作为犯罪的工具和手段,是对传统的金融诈骗罪、盗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窃取国家秘密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犯罪手段进行扩充。BC两项容易排除,而《刑法》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其侵入范围具有特定性,相对狭窄,故D项也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z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南宋时,富人甲去世,妻已亡,家中有继子乙及在室女丙。关于甲的遗产继承,依当时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9,单)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2011—卷一—55,多)
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08—卷一—13,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2012—卷一—1,单)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要求甲父交纳10万元保证金。甲父请求减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2009—卷二—72,多)
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二—74,多)
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婴儿出生1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2005—卷二—28,
对下列哪些选项中的情况,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某甲,16周岁,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其父不服一审判决,但未与某甲商量即提起上诉,对某甲父亲的上诉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简要说明经世文派的两个特点。
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2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800万元,本年所得税费用为300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5万元,向投资者分配利润25万元。该企业年末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万元。
Weallhaveoffensivebreathatonetimeoranother.Inmostcases,offensivebreathemanatesfrombacteriainthemouth,althou
男性,60岁。乏力、厌食、体重减轻半年入院。查体:右侧腹部可触及8cm×5cm肿块,血常规:血红蛋白72g/L。该患者最可能的诊断为
根据《建筑法》的要求,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如果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则()。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可以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 )
某房地产开发商招标修建写字楼工程(底层为商场),工程内容包括拆迁和修建,工期为18个月。合同规定,如果承包商不能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开工后,业主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商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在开挖基槽时,发现地基土层中有淤
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如我国的宪法法律就是成文法渊源,而美英等国的判例法就是不成文法渊源。()
HowtoReadNewspapersTheheadlineofanewspaperpresentstheheartofthenewsinbriefform.Becauseofspacelimitations
A—ResearchandAnalysisI—FeedbackandEvaluationB—RoleofDepartmentsJ—PublicOpinionandPersuasionC—Communicationproces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