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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欲报复与其积怨的余某,商请采石场技工乙某帮助,乙某提出炸破余家屋墙以示惩戒。稍后二人观察地形,并议定炸药放置点,乙某教以自动引爆方法。深夜,甲某依计而行,乙某前往协助。次日清晨,有上学的小学生二人路过,不慎踩到拉线而引爆,致一死一伤,余家屋墙也被炸塌,
甲某欲报复与其积怨的余某,商请采石场技工乙某帮助,乙某提出炸破余家屋墙以示惩戒。稍后二人观察地形,并议定炸药放置点,乙某教以自动引爆方法。深夜,甲某依计而行,乙某前往协助。次日清晨,有上学的小学生二人路过,不慎踩到拉线而引爆,致一死一伤,余家屋墙也被炸塌,
admin
2009-05-12
36
问题
甲某欲报复与其积怨的余某,商请采石场技工乙某帮助,乙某提出炸破余家屋墙以示惩戒。稍后二人观察地形,并议定炸药放置点,乙某教以自动引爆方法。深夜,甲某依计而行,乙某前往协助。次日清晨,有上学的小学生二人路过,不慎踩到拉线而引爆,致一死一伤,余家屋墙也被炸塌,后二人被捕。则:( )
选项
A、甲某与乙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B、甲某构成爆炸罪,乙某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C、二人都构成爆炸罪
D、二人都构成爆炸罪,此外,乙某还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答案
A,C
解析
不能将乙某的行为定性为传授犯罪方法罪。从共同犯罪构成的角度上讲,应当说其传授爆炸方法的行为属于其参与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从另一角度上看,如果将乙某在共同犯罪之外,再定一个传授犯罪方法罪,那么传授爆炸方法的行为既作为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实行行为,又作为共同犯罪的帮助行为,这必然违背了禁止“重复评价”即双重评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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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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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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