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S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已生效裁判,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主体应当是(   )。

admin2009-02-15  18

问题 对S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已生效裁判,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主体应当是(   )。

选项 A、与S县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B、S县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
C、S县人民法院院长
D、S县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答案8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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