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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7-05-16
36
问题
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八节中的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包人自行完成。本题中,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其中,乙丙之间的转包合同是有效的,而丙丁之间的转包合同则是无效的。A选项错误。丙丁之间的合同无效后,法院有权收缴丙公司分包后的非法所得。D选项正确。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丙之间有合同关系,丙要承担违约责任。丙丁之间的分包合同无效,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给丙带来的损失,丙有权主张赔偿。B选项正确。而对于甲公司来讲,甲有权要求总承包人、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C选项正确。故本题选BCD。提醒考生留意承揽人的法定留置权: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由于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故无需双方当事人在承揽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承揽合同中约定排除承揽人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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