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则( )。
甲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则( )。
admin
2015-06-28
20
问题
甲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则( )。
选项
A、对甲应当宣告缓刑
B、如果被宣告缓刑,应当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如果被宣告缓刑,对甲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D、如果被宣告缓刑,甲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答案
C
解析
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适用缓刑的条件除了上述三个以外,犯罪分子必须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或已满75周岁的人。
A选项表述错误。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这里是“可以”不是“应当”,B选项表述错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选项表述正确。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而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除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外,还不得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D选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K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是()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用来补充或替代刑罚以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措施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式标准与内容的有()
近年来,由于科技进步,“试管婴儿”成为现实,代孕现象也大量出现。很多年轻女子为了得到一笔不菲的代孕费而“出卖子宫”。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代孕是非法的,但依然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请运用法理学的相关知识对此种现象进行分析。
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和引导的作用,这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中的()
李某因将车停在路边,被交警贴上罚条,体现出的法的作用()。
张三与李四有仇,某日,张三见李四前往公用的水井打水,便抢先一步在水井中下毒,结果导致李四饮水后死亡。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的要件之一是,偷逃应缴税额在______元以上。
持刀致人死亡的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随机试题
沈振新是下列哪部小说中的我军高级指挥员形象()
下列各项不属于病人权利的是
理中丸的组成药物是
德国安全认证标志的英文缩写是()
办理证券柜台委托时,委托柜台应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依次为客户办理委托业务,不得漏报或插报。()
以下各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坐在一张方桌的四面,每人头戴一顶帽子。帽子的颜色为:蓝色或青色。他们都能看到别人的帽子,但看不到自己的帽子,丁问:“你们每人看到了什么颜色的帽子?”甲说:“我看到了三顶青色的帽子。”乙说:“我看到了一顶蓝色的帽子和两顶青色的帽子。”丙说;
函数f(x,y)=在点(0,0)处().
A、 B、 C、 D、 C
Mostgrowingplantscontainmuchmorewaterthanallothermaterialscombined.C.R.Darneshassuggestedthatitisasproper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