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
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
admin
2013-01-11
31
问题
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答案
B,C
解析
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的管辖。相关规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
(1)实践中,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包括一国不得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进行管辖,不得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外国国家行为作为诉由的诉讼,除非经该国同意;外国法院非经该国同意不得对该国国家财产实施扣押、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可以概括为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三层。
(2)国家豁免权可以通过明示和默示的方式自愿放弃,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等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如放弃管辖豁免不意味着放弃了执行豁免。
(3)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做出反应,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根据上述规则,A项属于一国在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这种活动本身不构成豁免的放弃,故A项错误;B项属于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庭主张豁免本身不构成主权豁免的放弃,故B项正确;C项豁免的放弃需要针对个案进行,不能以在某一案件中放弃了豁免就视为在所有以后的案件中都放弃了主权豁免,故C项正确;D项错误,因为一国主张他国法院判决无效的行为不能视为该国此前已放弃了主权豁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R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遇到特大重大疑难案件时,常常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
杜某因故意伤害(轻伤)被判处管制1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外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10万元归己所有,钱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乙共谋杀害在某博物馆工作的丙,并同时举枪向丙射击。由于两人枪法较差,结果甲击中了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而乙没有击中任何目标。请问下列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伙同乙,在某劳务市场以招聘保姆为名,欲拐骗单身女青年并卖给他人为妻。后单身女性丙上当,甲欲将其贩卖时乙予以阻止,表示自己看上丙了,希望能留下,并答应向甲支付一定的价款。甲跟乙说:“都是自家弟兄,就别提钱了,你留下吧。”乙强迫丙与他共同居住三十余天,在这之
行政诉讼中,关于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随机试题
我国对技术进出口管理实行
在做静脉化疗时,护士应特别注意()
在医患关系发展趋势中,物化趋势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是
A.麦冬B.天冬C.玉竹D.龙眼肉E.莲子肉患者,女,55岁,体瘦,数月来,心烦失眠。证属心阴虚、心火旺,治当养阴、清心除烦,宜选用的药物是()。
动态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认识作用,主要有( )。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11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
某非居民企业在境内取得管理服务收入,但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则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的利润率为()。
通才教育实行的是一种______,注重理智的培养和情感的陶冶。
已知如果矩阵方程Ax=B有解但不唯一,则a=_________。
InSeptember,inBritain,youmayseealotofbirds【C1】______onroofsandtelegraphwires.Thesebirdsareswallows.Theyar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