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其答复是该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而2
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其答复是该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而2
admin
2018-07-16
28
问题
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其答复是该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而210号文件不存在。方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48题)
选项
A、方某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
B、对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方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C、乡政府不公开5号文件合法
D、方某能够提供210号文件由乡政府制作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答案
D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方某申请公开的文件与其自身不相关,故不需要出示证件,故A项错误。
根据该条例第13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据此,只要因自身特殊需要,均可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故方某具有申请人资格,故B项错误。
该条例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据此,征求第三方意见时,应当采取书面方式。乡政府口头征询意见是违法的,故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5款规定:“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原告能够提供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C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女与乙男在某社交软件互加好友,手机网络聊天过程中,甲女多次向乙男发送暧昧言语和色情图片,表示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二人于酒店内见面后因价钱谈不拢而争吵,乙男强行将甲女留在房间内,并采用胁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向公安机关报案,乙男则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
甲驾车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随后赶来的乙的家属报警称甲驾车撞倒乙。急救中,乙曾短暂清醒并告诉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医生将此话告知警察,并称从甲送乙入院时的神态看,甲应该就是肇事者。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1)和(2)的,执行(3);数罪中所判处的(4),仍须执行。将下列哪些选项内容填入以上相应括号内是正确的?
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二人在餐厅吃饭时言语不合进而互相推搡,乙突然倒地死亡,县公安局以甲涉嫌过失步致人死亡立案侦查。经鉴定乙系特殊体质,其死亡属意外事件,县公安局随即撤销案件。关于乙的近亲属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甲欺骗乙、丙说:“富商欠我100万元不还,你们帮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给你们每人10万元。”乙、丙将吴某扣押,但甲无法联系上富商,未能进行勒索。三天后,甲让乙、丙将吴某释放。吴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关于本案,下列
某检察院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将原有的多个内设处(室)统一整合,消除内部职能行政化、碎片化的弊端。关于上述改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对当地镇政府干部王某的工作提出激烈批评,引起群众热议,被公安机关以诽谤他人为由行政拘留5日。张某的精神因此受到严重打击,事后相继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张某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
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入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10月,某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部《关于加强本州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决定》。关于该法律文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tomorrow,hewouldbeabletoseetheopeningceremony.
颅脑外伤最好的治疗是
女,48岁,接触性出血3个月。妇科检查:宫颈呈糜烂状。宫体正常大小,活动好,双侧附件区无异常。三合诊(一)。阴道镜下活检病理示鳞状细胞癌,间质浸润深度6mm。该患者的临床分期是
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2016年有关涉税事项如下:(1)2016年4月1日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检测设备,单位价值为100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予以扣除。(2)2016年发生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
狭义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以下内容不属于中国共产党为解决中西部落后问题,巩固发展国防事业而采取的三线建设的是()。
求下列方程的通解:(Ⅰ)y’=[sin(lnx)+cos(lnx)+a]y;(Ⅱ)xy’=+y.
以下ASP内置对象中,(43)用于存储访问者的一些特定信息。
Theworkersinthatfactorymanufacturefurniture.
A、Closerelationshipwiththemanager.B、Competenceinthework.C、Goodeducationalbackground.D、Unusualflatteringtricks.A男士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