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上月委托加工收回的5吨葡萄酒,4吨加工成药酒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25万元;剩余1吨本企业招待客户使用,按同类葡萄酒的不含税销售价折合为6万元。 (2)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白酒8

admin2018-01-15  35

问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上月委托加工收回的5吨葡萄酒,4吨加工成药酒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25万元;剩余1吨本企业招待客户使用,按同类葡萄酒的不含税销售价折合为6万元。
    (2)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并同时收取白酒品牌使用费37.44万元。
    (3)销售干红酒15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将10吨不同度数的粮食白酒组成礼品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
    (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16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本月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甲企业按收到的货款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5)接受乙企业提供的价值10万元原材料,委托加工散装药酒1 000公斤,交货时向乙企业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并代收代缴乙企业消费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2)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3)计算代收代缴乙企业消费税。

选项

答案(1)应纳消费税=25×10%+400×20%+37.44÷1.17×20%+80×2 000×0.5÷10 000+150×10%+120×20%+10×2 000×0.5÷10 000+80×60%×20%+16×60%×2 000×0.5÷10 000=147.46(万元)。 (2)应纳增值税=25×17%+6×17%+400×17%+37.44÷1.17×17%+150×17%+120×17%+80×60%×17%+1×17%=132.94(万元)。 (3)代收代缴乙企业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CK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