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从事特定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其收益将由公司所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09-05-14  44

问题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从事特定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其收益将由公司所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董事长李某自营公司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B、财务总监丁某将公司的—笔暂时不用的资金以高利贷放给他人,其除应当将这笔资金归还外,对于其获利应当收归公司所有
C、总经理梁某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其弟开办的公司提供担保,其获得的酬金将收归公司所有
D、副总经理余某主管某种紧俏货物销售,某客户为购得货物,便给予余某现金2万元,在余某的授意F,该客户顺利拿到了货物,对于余某收受的现金2万元,应当归公司所有

答案1,2,4

解析 《公司法》第149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D选项中,余某构成商业受贿,2万元赃款应当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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