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dmin
2015-09-19
51
问题
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院审理案件的目的在于获得正确的法律判决,该判决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预测性,还应当在内容上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具有正当性
B、在本案中,检察院使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
C、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主要解决的是事实问题
D、法庭主持的调查和法庭辩论活动,从法律推理的角度讲,是在为演绎推理确定大小前提
答案
A,D
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它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选项B错误。检察院用的是演绎的三段论的推理方式。选项C错误。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不单单解决的是事实问题,实际上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推出的结论。选项D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0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根据各行政区域的人口总数来确定。假设某镇人口为15万人,那么该镇人民代表的总名额最多是多少?()
以下对周礼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共同诈骗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7年,并各自赔偿人民币2万元。请回答以下各题。如果只有乙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时,发现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此时应如何处理?
某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于1999年5月6日在路边用绳子缠绕其弟弟的脖子并使劲勒住。路人某丙(36岁)看见不予制止,眼看着某乙被勒死。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根据现行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在衡量行政机关的一个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时,下列哪些因素是应该考虑的?()
甲公司在一次市政府所举行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中标,但参加投标活动的乙公司对此次招标活动不满,向市政府就此次招标活动申请听证。下列各选项中正确的是:()
下列数罪并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美国A公司来华投资,与中国石油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内蒙古石油矿产资源的长期合约,合同约定争议的解决都应该适用美国的法律,并且约定了可以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对此你有何看法?()
一辆国际列车从甲国A地开往我国B地,在行驶中乘客王某盗窃他人财物被抓获。经查王某偷窃行为发生在我国C地境内,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在D地境内,且甲国与我国之间存在相关管辖协定,则本案依法应由()管辖。
随机试题
小儿肺炎引起脓胸最常见的病原菌是
移动式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消费者的权利包括()。
证券市场按照市场的功能划分,可以分为()
下列房产中,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的有()。(2014年)
金融市场的规模和发展程度决定于()。
根据家庭规模细分消费者市场,这被称为()。
(2016年贵州师范大学333)简述科举制度对古代封建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手机移动支付便利了人们的交易往来,有效推动了经济的发展。GPS的应用使人们的出行更为便利,推动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2020年,我国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这意味着从区域到全球,从行业应用到大众
Itisover4,000kilometerslongandcrossestwo-thirdsoftheUSA.Ithasbeencalled"TheMotherRoad"and"TheMainStree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