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2008年卷三第53题)

admin2017-03-14  34

问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2008年卷三第53题)

选项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①《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民通意见》第108条规定:“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担保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②根据前述规定,在下列四种情形中,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其一,主从合同形式,即在主合同之外,保证人与债权人又订立独立的书面保证合同;其二,主从条款形式,即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名的;其三,以保证人身份在主合同上承保的形式,即主合同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第三人以保证人身份在主合同上签名的(所谓以保证人身份签名,就是:“保证人:某某某”。It reads保证人一冒号一某某某);其四,保证人单方面出具保证承诺书的形式,即保证人单方面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③据此,A选项正确;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是抵押而不是保证,故D选项错误。④题外话:《民通意见》第108条规定:“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这一规范仍然有效,在实务中可以援用。但司法考试一般不会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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