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2016年卷一第80题)下列有关口头审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第80题)下列有关口头审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
2018-06-28
37
问题
(2016年卷一第80题)下列有关口头审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无效宦告请求人可以以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为由,清求进行口头审理
B、参加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人
C、当事人请求审案人员回避的,合议组组长可以宣布中止口头审理
D、若请求人未出席口头审理,则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该案件的审理结束
答案
A,C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4-4-2“口头审理的确定”中规定:”无效宣告程序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3)需要实物演示;(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专利审查指南2010》4-4-3“口头审理的通知”中规定:“口头审理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该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证据的,如果复审请求人既未出席口头审理,业未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意见陈述,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惨叫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四人。回执中写明的参加口头审理人员不足四人的,可以在口头审理开始前指定其他人参加口头审理。一方有多人参加口头审理的应当指定其中之一作为第一发言人进行主要发言。”《专利审查指南2010》4-4-6“口头审理的中止”中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合议组组长可以宣布中止口头审理,并在必要时确定继续进行口头审理的日期:(1)当事人请求审案人员回避的;(2)因和解需要协商的;(3)需要对发明创造进一步演示的;(4)合议组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口头审理的理由之一就是说明事实,如果当事人请求回避.合议组的组长需要中止口审,对该回避申请进行处理。参加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四人而不是三人,请求人未出席口头审理但提交了陈述意见的,无效宣告请求不视为撤回。故选项A、C正确.符合题意;选项B、D错误,不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u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专利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专利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SI国际单位制由_______组成。
为了达到测量的预定要求,测量仪器必须具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计量学特性。现就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选出以下问题的正确答案。玻璃量瓶标记的标称容量为1000mL,而其实际容量为1006.5mL,则示值误差等于_________。
下列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范围的有_________。
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符合性判定,其直接依据是_______。
WTO/TBT协议规定,当各成员在制定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时,遇到_________情况必须向其他成员通报。
某企业为实现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把质量管理的原则作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理论。该企业准备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应采用_______标准建立QMS。
_______是指检验后被检样品不会受到损坏或者稍有损耗对产品质量不发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产品的使用。
________应制定进货检验的程序文件,规定检验的职能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
对供应商业绩评价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关于选择课题时的注意事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常出现
狭义的资产评估程序不包括
游离皮片移植失败的主要原因是
患者女,25岁,孕8周,先天性心脏病,妊娠后表现为一般体力活动受限制,活动感觉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患者现在很紧张,询问是否能继续妊娠,护士应告诉她决定的依据主要是()
借款人李女士提供配偶名下一套住宅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该套房产为2010年取得,借款人提供的结婚证显示2014年登记,后借款人提供了2012年离婚证,为其与现任丈夫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抵押房产归借款人所有。借款人夫妇出具声明,说明该抵押物为前次婚姻内购
承租人甲公司于2×21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机器租赁合同,用于生产A产品。租金于每年年末支付,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第1年,租金是可变的,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确定;第2年至第5年,每年的租金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确定,即租金将
圆C在x轴上截得的弦长为8.(1)圆C的圆心为(1,一2),半径为(2)圆C的圆心为(一1,3),半径为5
Somemodemcitiesareusuallyfamousforpeoplewholiveaverylongtime.
TheyhavestudiedEnglishfor20years.TheybegantostudyEnglish_____.
Themoreyouunderstandyourcomputer,the______itisthatyouwillfindouttheproblemsbeforetheyocc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