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某因贪污问题正在被所在单位审查。卫某为掩盖其贪污罪行,在单位财务处实施放火行为。案发后,其妻于某发现丈夫卫某举止异常,便追问卫某发生了何事,卫某将放火和贪污的犯罪事实说出。于某要求卫某去自首,卫某以自杀相威胁拒绝,于某便不再劝说,也未主动告发。案件侦破后

admin2014-07-03  38

问题 卫某因贪污问题正在被所在单位审查。卫某为掩盖其贪污罪行,在单位财务处实施放火行为。案发后,其妻于某发现丈夫卫某举止异常,便追问卫某发生了何事,卫某将放火和贪污的犯罪事实说出。于某要求卫某去自首,卫某以自杀相威胁拒绝,于某便不再劝说,也未主动告发。案件侦破后,有关部门找于某了解情况,于某一直拒绝说出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情况。于某的行为属于:

选项 A、妨害公务罪
B、包庇罪
C、拒绝提供犯罪证据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8

解析 《刑法》第310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本条规定了构成窝藏、包庇罪或共同犯罪的情形。卫某虽然知道其夫的犯罪事实,但并未积极帮助犯罪分子湮灭罪迹,隐藏或毁灭罪证,仅是知情不举,不构成犯罪,因为知情不举是不作为,而包庇是作为。 行为人有义务提供证据的仅限于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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