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08-04-03  40

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进行行政区划
B、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也就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C、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行政区划问题
D、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决定机关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的规定,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而根据《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1条的规定:“民政部门是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可见;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与有权进行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并不相同,前者只是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即民政部门。因此,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进行行政区划,所以A项正确,其他各项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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