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开发商修建某小区,并与乙物业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三年。翌年,该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以该物业合同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一个月后,业务委员会与丙物业公司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五年,丙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后将全部物业管

admin2021-06-28  28

问题 甲开发商修建某小区,并与乙物业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三年。翌年,该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以该物业合同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一个月后,业务委员会与丙物业公司订立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五年,丙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后将全部物业管理工作转让给丁物业公司。随后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通知丙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丙公司收到通知后不予理睬。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小区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B、乙物业公司仍享有物业管理权
C、丙物业公司与丁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D、业主委员会无权单方解除与丙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939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对于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员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不得以其并非当事人为由拒绝接受合同的拘束,故小区业主应当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物业费。因此A选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940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本题中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届满前,业委会与丙物业公司订立了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甲开发商与乙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乙物业公司不再享有物业管理权。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941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故丙、丁之间的转委托合同违背强制性规定,可依法认定为无效。因此C选项正确,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946条规定,业主依据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60口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业主委员会有权单方解除与丙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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