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

admin2013-09-09  29

问题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试说明:
    (1)依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2)本条规定中的“其他手段”的含义是什么?
    (3)本条规定中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含义是什么?
    (4)什么是“轮奸”?
    (5)本条规定中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1)强奸罪的构成特征为: 1)侵犯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是否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观方面表现为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而强行与妇女性交。 (2)所谓“其他手段”,是指利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无法抗拒的手段。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使妇女不知反抗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其核心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 (3)“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是指只要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被害人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 (4)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对同一妇女在同一时间内进行强奸。 (5)“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在客观上行为人强奸妇女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为人对于发生严重的后果主观上有过失,如果没有过失,则行为人不对加重的结果承相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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