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蓝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质量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蓝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dmin2016-01-15  43

问题 蓝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蓝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质量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蓝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选项 A、只能对关于货物质量部分的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
B、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C、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
D、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答案A

解析 《民诉意见》第277条规定,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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