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蓝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蓝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质量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蓝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蓝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蓝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质量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蓝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dmin
2016-01-15
43
问题
蓝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蓝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质量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蓝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选项
A、只能对关于货物质量部分的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
B、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C、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
D、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答案
A
解析
《民诉意见》第277条规定,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故A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Y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一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
2010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协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8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
青云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蓝光有限公司是青云有限公司开办的子公司,2006年,青云有限公司出资70%,蓝光有限公司出资30%,共同投资创办了宏远有限公司,由青云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兼任宏远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41题)
甲方北京西城区某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江苏铜山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于1996年7月1日在南京签订了来料加工合同,由甲方在北京昌平区为乙方加工制作一批医疗器械。加工费为20万元。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在北京或南京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合同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甲与乙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在人民法院何种行为前,甲公民作为原告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王东彪诉刘满仓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彤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证据的原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合议庭中的书记员刘河江为被告刘满仓的弟弟,故要求刘河江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回避申请。
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甲自2000年1月始居住于A县,其户籍所在地为B县。被告乙2000年3月将其户籍从B县迁出,在C县居住了半年。后又至D市打工至2001年3月,此间并未落户籍。原告于2001年3月对被告提起了民事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一审法院是:
随机试题
A、Thetestshavebeenstandardized.B、Thetestsaretakenviacomputers.C、Thetestsareaboutlanguagespeaking.D、Thetestsar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 )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检查评价体系,制定安全措施计划,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综合治理。
平等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中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把人力资源规划划分为战略性人力资源规划和战术性人力资源规划的依据是()。
在估算项目投资的现金流量时,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是维护教师心理健康的措施?()
安徽省健全乡村教师管理制度,加强乡村教师日常考核,实行教学能力问题“一票否决”,建立与考核评价相配套的教师退出机制。()
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正确的是()。
在考生文件夹下,“samp1.accdb”数据库文件中已创建两个表对象(名为“员工表”和“部门表”)和一个窗体对象(名为“fEmp”)。试按以下要求顺序完成表及窗体的各种操作。查出员工张汉望的对应密码内容,将密码实际值追加到其简历内容末尾。
OneimportantuseofInternetiscommunicationbetweencomputerusersbye-mail.E-mail【11】userstosendandreceivemessage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