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一/2009年第16题)

admin2013-09-05  22

问题 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卷一/2009年第16题)

选项 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
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答案C

解析 1871年,普鲁士以“铁与血”的政策完成了统一德国的任务,建立了德意志帝国。统一后的德国以原普鲁士邦国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建立了近代法律体系,先后颁布了宪法、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法院组织法、民法典和商法典,成为大陆法系的又一个典型。但是,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没有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的是希特勒政权,1933年,纳粹党头目希特勒出任总理,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希特勒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将国家政治生活全面纳入战时轨道。在宪政方面,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禁止组织新党法》、《德国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废除了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维护希特勒个人独裁和纳粹一党专政。所以A项表述错误。
    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而1877年2月1日颁行了《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分别规定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民事诉讼法》共10编,1084条,主要规定了总则、第一审程序、上诉、再审程序、证据制度、强制执行和仲裁程序等。所以,B项“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错误。
    《德国民法典》于1874年开始正式编纂,1896年7月1日通过,19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评价说:“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一流智慧被投放到一次立法行为当中。”《德国民法典》是德国在统一后编纂的五部法典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独特的风格登上世界私法编纂的舞台,它’体系完整、用语精确,是资本主义世界出现的最有影响的民法典之一。因此C项“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能够成立,为本题的参考答案。
    封建时代后期,德意志出现了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加洛林纳法典》(公元1532年颁布)。该法典共179条,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内容,被多数邦国长期援用,在德国封建法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因此,D项“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错误,不符合题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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