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dmin2011-11-27  29

问题 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选项 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
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9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一综合性的题目,将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结合起来进行考查,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广泛,有一定的难度。
    法国革命开始后,国民会议便于1789年8月26日,经过激烈的争论,通过了著名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以下简称《人权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纲领性文件。而美国独立战争后发表《独立宣言》。因此D项有误,法国国民会议于1789年8月26日通过《人权宣言》而非《独立宣言》。这一选项的错误极为明显,就这一意义上而言,本题极为简单。
    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法律原则、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西周婚姻立法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A项可以成立。
    汉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秋冬行刑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因此B项正确。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清政府对旧的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清末司法体制上出现一些重大变化,如改刑部为法部、改大理寺为大理院、实行审检合署;实行四级三审制;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因此C项表述没有问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Mi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