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16题)

admin2016-05-08  38

问题 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16题)

选项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答案B

解析 西周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弥补这一学说的不足,又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将以“德”配“上天”作为政治观,强调敬天、敬宗、保民;将“明德慎罚”作为具体政治主张,强调用“德教”治理国家,使人民臣服,适用法律和刑罚宽严适中,不滥罚无辜。A选项错误在于周初的政治法律主张是“以德配天”而不是“德主刑辅”,后者是汉朝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故不当选。
    《汉书.陈宠传》有言:“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其中“去”指离开;“取”指纳入。意思是,离开礼的言行,正可以纳人刑的范畴,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超出了礼的规范他就要落人到刑罚的制裁范围之中,礼和刑互为表里。西周统治者认为,“礼”是积极的主动性规范,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其功能在于全面地预防社会犯罪,而“刑”居于辅助地位,在“礼”的指导下对已然发生的犯罪进行制裁,处于消极与被动的状态。B选项正确,当选。
    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附有利息的借贷,契约形式为“傅别”;二是官府出借财物而不计利息的借贷,契约形式为“书契”;三是借人债后再转借他人的借贷,称作“属责”。“书约”非上述三种之一,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西周在宗法制下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即是如此,王位的继承人必须自己的嫡亲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所以,在宗法体制下,子女之问不存在平等继承关系,故D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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