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有何不同?

admin2014-10-04  41

问题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有何不同?

选项

答案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二者的目的不同。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公民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注重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人身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永恒的主题。 (2)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一般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公民参加,而且保障范围、缴纳保费标准、给付水平等都依法规定,被保险人无权选择,属于法定强制保险;而商业人身保险作为一种商业活动,遵循的是平等、互利、自愿原则,投保人投保与否是自愿的,其投保险种、保险水平等都有选择余地,而保险人承保与否、对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选择也有自主性。 (3)二者保障的范围和内容不同。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特点,其保障范围是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范围内的劳动者,福利国家已经覆盖全体国民,范围相当广泛,只要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公民,不论年龄大小、工作年限长短、收入水平高低、健康状况如何,都必须参加。而商业人身保险由于是自愿选择投保,因此不具有普遍性,但其保障内容比社会保险宽泛得多,既涉及人的身体和寿命,也涉及物质财产及其相关利益。 (4)二者的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以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除了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比较高外,大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都是以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决定的,一般介于社会贫困线与在职劳动者收入之间。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障水平则依投保人的购买能力和风险保障需求而定,“多买多保,少买少保,不买不保”。所以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相对高于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 (5)二者的保险费计算与来源不同。 (6)二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有关劳动立法中所规定的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其义务包括两种含义:为社会贡献劳动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商业人身保险则主要依据的是保险法,企业法和合同法,贯彻的是等价交换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平等互利关系,被保险人享受多少权利,取决于其缴纳保费的多少和保险金额的大小。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局限在契约有效期内,一旦契约终止,保险责任自行消失。 (7)二者的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由政府指定的专门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经营管理;而商业人身保险通常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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