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1999年5月8日,A省B市的C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疑为失踪的甲某,遂将与甲某有仇的同村村民乙某作为重大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间,乙某曾作过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乙某犯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
1999年5月8日,A省B市的C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疑为失踪的甲某,遂将与甲某有仇的同村村民乙某作为重大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间,乙某曾作过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乙某犯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
admin
2010-11-30
29
问题
1999年5月8日,A省B市的C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疑为失踪的甲某,遂将与甲某有仇的同村村民乙某作为重大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间,乙某曾作过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乙某犯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羁押期间,乙某先后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当初在法院庭审时,乙某及其辩护律师都曾否认杀人一事,但法院未予采信。2010年4月30日,被认为已遭“杀害”的甲某11年后又回到C村。2010年5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认定乙某故意杀人案系明显错案,并决定撤销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宣告乙某无罪。乙某被释放后,其家人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
乙某要求国家赔偿,而本案适用于( )。
选项
A、民事赔偿
B、行政赔偿
C、行政补偿
D、刑事赔偿
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的刑事赔偿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本案例属于第三种情况。故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O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人民政府所属的A机关在对张某依法作出处罚后被撤销,其职权由市政府所属B机关行使。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可以向谁提出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最初确立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是()。
审计的准备阶段是整个审计过程的起点,其工作主要包括()。
计算平均发展速度的方法有()。
在具有两个城市的市场报告期、基期苹果销售量和销售价格资料的条件下,要计算苹果平均价格的变动,应该采用哪种指数?()
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可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实施。
城市经济增长指一个城市的收入和产出的扩大,主要通过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GDP或者国民收入的变动来衡量,城市经济的增长主要表现为()。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是指城市的主要职能,反映了城市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主要作用。
随机试题
降压反射又称减压反射()。
必须特性
患者,女,截瘫,卧床两个月,小便失禁。现骶尾部皮肤有约5cm×5cm大小呈紫红色,且表面有一较大水疱,局部软组织肿胀、发硬,疼痛明显。请分析回答:此患者出现了什么问题?针对此患者目前状况,你将如何护理?
语言发展的关键期是
如果在当年发现已登记的记账凭证存在错误,应当采用()予以更正。
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有()。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承担()。
WhenYouMove,IMove:IncreasingSynchronizationamongAsia’sEconomiesInrecentdecades,tradeintegrationwithinAsiaha
Theguyinthenextcubicleisyammeringawayonthephone.Acrosstheroom,someonebeginscursingloudlyatajammedcopymach
WhenshouldJanegotoseeProfessorWhit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