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卷二第12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35

问题 (2014年卷二第12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公开审理
B、行政诉讼期间,应当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D、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不得申请撤诉

答案C

解析 A.《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行政案件如果涉及国家秘密,肯定不能公开审理,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
    B.《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C.《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行政诉讼法》第6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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