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1)1月将1套新的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

admin2013-06-29  28

问题 资料: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1)1月将1套新的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元。(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2011年考试真题)郝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1—20%)×10%=240元
B、出售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0×20%=10000元
C、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1—20%)×20%=3200元
D、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一800)×20%=240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的掌握。房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因此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一(3000—800)×10%=220(元),所以选项A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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