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2015年卷二第34题)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2015年卷二第34题)
admin
2018-04-20
27
问题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2015年卷二第34题)
选项
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答案
C
解析
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刑事审判模式体现出超职权主义的特点,法官完全主导和控制法庭审判程序,审判程序以法官积极主动的证据调查为中心。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判模式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是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对抗性因素,并保留了职权主义的某些特征,强化了控方的举证责任和辩方的辩护职能,弱化了法官的事实调查功能。这一改革使我国刑事审判模式具有了当事人主义的某些特征,一般称为“控辩式”模式。但职权主义的色彩仍很严重,控辩平等对抗和主导、推动法庭审理进行的机制并未完全形成。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仍然沿着控辩式法庭审理模式的方向发展。控辩式审判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由控辩双方来推动法庭审理的进行,而法官保持相对的消极。在本题中,C项描述的有关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的修改内容,有助于保证控辩双方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并使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而推动法庭审理的进行,体现了从职权主义向控辩式发展的趋势。虽然强制证人出庭的主体是法院,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法院通知或强制证人出庭的前提是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是由控辩双方推动和提起的,让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A、B项与控辩式改革没有联系。D项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不符合题意。故本题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E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现行宪法沿袭1954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规定,实行下列哪种宪法监督制度?()
下列有关法律论证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关于法律解释,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都是构成法律的重要成分。由于两者在司法适用中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区分两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根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我国人大代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B银行的一台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储户甲在该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其可以取出的钱远远多于自己账面存款数额。甲一时贪心,从该取款机上多取出数10万元。B银行发现后报案,甲因盗窃罪被起诉。对于该案,法官甲和法官乙有不同的见解。法官甲认为,应当适用《刑法》第264条
某地发生过一起“一男娶两女”案,一名男子同时和两名女子举行婚礼。举办婚礼后,这两名女子均以妻子的名义和身份与该名男子共同生活。对于该名男子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刑法》第258条将重婚罪界定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
甲在某银行的存折上有4万元存款。某日.甲将存款全部取出,但由于银行职员乙工作失误,未将存折底卡销毁。半年后,甲又去该银行办理存储业务,乙对甲说:“你的4万元存款已到期。”甲听后,灵机一动,对乙谎称存折丢失。乙为甲办理了挂失手续.甲取走4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
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2009年卷二第61题)
随机试题
工业上生产乙炔常采用()。
心肌不会产生强直收缩的原因是
A商贸有限公司在法定代表人甲某的主持下,在未取得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了马来西亚某公司的笔记本电脑100台,价值120万元,香烟1万条,价值130万元,后在交接时被海关人员查获,则对于本案的处理应当是:()
岩质边坡由泥质粉砂岩与泥岩互层组成为不透水边坡,边坡后部有一充满水的竖直拉裂带,如图6—1所示。静水压力Pq为1125kN/m,可能滑动的层面上部岩体重量W为22000kN/m,层面摩擦角φ为22°,黏聚力c为20kPa,试问其安全系数最接近于下列何项数值
某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则股东可以()。[2012年真题]
以下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下列题。2012年上半年世界62个主要产钢国和地区粗钢产量76686万吨,同比增长0.88%,按日均计算仅增长0.32%.扣除我国粗钢产量外日均产量同比下降0.5%。2012年1~6月中国粗钢产量同比增长:
下列旅游资源中,位于德阳境内的有()。
2015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64669亿元,比上年增长7.0%,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6%。其中,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329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749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3885亿元。2014年,海洋工程建筑业增加值约是海洋盐业增加值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