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63题)

admin2017-06-05  25

问题 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63题)

选项 A、民族自治地方有权自主管理地方财政
B、自治州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自治县政府有权自主安排本县经济建设事业
D、自治区政府有权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宪法》第30条第3款的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可知选项中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宪法》第112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可知选项中的自治州人大、自治县政府、自治区政府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关于A选项,根据《宪法》第117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由此可知,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关于B选项,根据《宪法》第116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关于C选项,根据《宪法》第118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C选项正确,当选。
    关于D选项,根据《宪法》第119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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