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62题)

admin2021-08-02  33

问题 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62题)

选项 A、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B、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C、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D、贺某应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C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1) 项的规定,广播权是指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可知,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放即属于上述广播权的范围,因此本题中,乙电视台播放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广播权,而非播放权。《著作权法》并未规定著作权人享有播放权,据此,选项A错误。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本题中,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未经著作权人甲电视台的同意擅自复制该节目,显然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可知,本题中,乙电视台贿赂贺某复制甲电视台节目的行为属于教唆行为,乙电视台应与贺某构成共同侵权,共同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据此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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