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考试真题)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法律效力。( )

admin2019-06-20  37

问题 (2006年考试真题)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法律效力。(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股份转让”的掌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因此,本题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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