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

admin2016-12-22  24

问题 大利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

选项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董事会的职权。不设董事会的公司,执行董事可以行使相关职权。故刘某可以聘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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