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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
admin
2018-04-20
36
问题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第1题)
选项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答案
D
解析
本题实属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壳考查考生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掌握。A项、B项、C项表述,均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均不当选。《刑法》第276条之1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显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非“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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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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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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