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与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抢走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与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抢走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admin
2013-01-10
31
问题
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与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抢走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选项
A、甲
B、丙
C、丁
D、庚
答案
C
解析
(1)丙属于善意取得,享有所有权,因此丙、丁之间的赠与有效,丁依据赠与取得所有权;(2)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k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儒家十三经之首的“易经”是最古老的系统思维方法,建立最早的模型与演绎方法,周易成为中医学的整体观与器官机能整合的理论基础,在古代希腊则有非加和性整体概念,但西医以分解和还原论方法占主导地位,现代西方心身医学的“社会一心理一生物”综合医学模式兴起,开启了
某县医院仅有一台呼吸机,正用于颅脑外伤的老年昏迷病人,该病人经会诊已无望康复,而且撤掉呼吸机很快就会死亡。一天,急诊室来了一个有望康复的年轻病人也需要用呼吸机。此时医生陷入了两难的抉择,老人的家属得知这一情况后来请求医生不要撤掉老人的呼吸机,年轻人的家属这
食用真菌是指子实体可供食用的大型真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食用蘑菇。它不仅味道鲜美、香嫩诱人,而且营养价值丰富,特别是蛋白质含量较高。目前,一些地方的科学家已将食用菌列人肥胖人群的食用品之中。下列哪项为真,最能支持科学家的做法?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创新就像踢足球,即使是最出色的球员也会痛失进球机会,其射门被挡出的几率大大高于进球的几率。关键在于得分最多者正是那些射门次数最多的球员,而任何领域的创新活动都是如此。创新者与普通人的主要区别在于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同。每一个人都有想法,但创新者会自觉地钻研他的
当人们普遍感到现在的小说越来越缺乏想象力的时候,网络上的小说却用______的想象力吸引了众多网民的眼球,网络小说可以穿越时空,让现代人与古代人对话,也可以______个魔幻的世界,让人的灵魂和身体相互置换。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为什么只有人类有下巴?一直以来,人们对下巴这一看似毫无用处的附属部位提出了多种不同解释。新研究指出,下巴的进化源于人类牙齿与下颚的萎缩,这是由于烹饪使食物变软所致。以下哪项是上述论证所依赖的假设?
心理契约是指个体与组织之间隐含的没有明文规定的双方各自的责任及对对方的期望。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建立心理契约的措施是()。
患儿3岁,男性,因重病入院接受检查,该院经过各种检查也无法确诊该患儿疾病,需要继续接受检查。患儿父母表示不放弃对孩子的治疗,但是他们已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了。 在上述情境中,医院的最佳选择是()。
下列关于相邻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滋阴清热B.益气齐血C.益气健脾,甘温除热D.温补阳气,引火归原内伤发热之阴虚发热证,宜
患者,女性,58岁。外阴瘙痒1年,左小阴唇查见1cm×1cm溃疡,诊断为外阴癌Ⅰ期。其主要的转移途径是
A、粉红B、暗红C、鲜红D、紫红E、发白患急性龈炎时,牙龈颜色一般是
患者,男,46岁,体重60kg。因急性肠梗阻3天入院,发病后未进食,现诉口渴,全身乏力,不能起坐。检查:脉搏100次/分,血压100/60mmHg,眼窝凹陷,皮肤弹性差,24小时尿量1000ml。血红蛋白170g/L,血细胞比容0.53,血清钠134mmo
聚证患者,食滞痰阻,痰湿较重,服六磨汤后腑气虽通,但症状未减,舌苔白腻而不化。治疗应首选
我国人民法院对下列各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可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有哪几项?
甲从某豪宅绑架一个4岁男孩,由于该男孩不记得自己家的电话,所以甲无法实施敲诈行为。因为怕时间拖的太久导致被发现,甲将这个男孩以1万元卖掉,甲的罪名应该()。
求=__________
(2013年上半年)某活动的工期采用三点估算法进行估算,其中最悲观估算是23天,最乐观估算是15天,最可能的估算是19天,则该活动的历时大致需要(31)天,该活动历时的标准差大概是(32)。(32)
IwishIcouldgotothemovies,butI’vegottohitthebooks.Theunderlinedpartmea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