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只要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能依据不可抗力。”请运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制度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admin2013-09-05  42

问题 有人认为:“只要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能依据不可抗力。”请运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制度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选项

答案(1)这种观点不正确。 (2)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重大变化包括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当事人既可以依据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也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司。 (3)对于合同成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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