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站对王某经营的餐馆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厨师在操作问未戴帽子,备用餐具有油腻及小飞虫,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两天后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检查笔录。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dmin2014-04-02  26

问题 卫生防疫站对王某经营的餐馆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厨师在操作问未戴帽子,备用餐具有油腻及小飞虫,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两天后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检查笔录。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检查笔录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B、检查笔录应加盖卫生防疫站的公章
C、检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
D、法院对检查笔录进行审查时,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必须出庭

答案B,C,D

解析 题中现场制作的检查笔录,即《行政诉讼法》中证据种类之一“现场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以判断BC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二)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三)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四)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五)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故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出庭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原告对笔录的合法性或真实性有异议,而D项表述绝对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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