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CIP上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卖方按合同约定将电脑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并向法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结果航行中船舶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
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CIP上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卖方按合同约定将电脑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并向法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结果航行中船舶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
admin
2014-03-16
27
问题
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CIP上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卖方按合同约定将电脑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并向法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结果航行中船舶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也得知货物灭失的消息,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中国某公司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B、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
C、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通过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D、由于货物全部灭失,买方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答案
4
解析
开证行不能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因为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S00号)的规定,信用证独立于货物买卖合同,信用证款项的支付以单证相符为前提,与货物无关。所以A错误。在 CIF贸易术语下,风险在装货港已经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因而买方并不能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也无法通过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可行的方法是通过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B、D错误,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Q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害人王某,1998年向县公安机关控告刘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了该案。后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该案中哪些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
日本人山木自1999年以来一直在中国居住。2011年其回到日本家乡省亲,在日本福岛大地震中不幸遇难,并于2011年4月死亡,其在华留有遗产。关于其在华遗产的管理问题如果出现争议,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
关于刑事司法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
甲某经过精心准备,窃得某公司的银行账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该公司账上的5万元转入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帐户。其妻发现后极力规劝,甲某悔悟,在无人发觉的情况下,又将5万元转回公司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
以下关于地方规章备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原告丈夫王则坚和被告妻子刘云婷在某区人民法院进行离婚诉讼。诉讼进行中,由于法院作了工作,两夫妻之间关系缓和,他们进行了和解,最后由法院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和解协议,此案按照撒诉处理。谁知3个月后,丈夫王则坚又对夫妻生活失去了信心,再次来到某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随机试题
为缩小咽腔、增进腭咽闭合,目前最常用的手术方法为()
针对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由若干个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承担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的组织机构为()。
按照()划分,产业政策一般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等内容。
学生学习结果检查与评价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考试。
对学校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规定的是()。
纷纷解决功能的特点有()。
据预测,长江上游和海河、松花江、辽河等江河降水较同期偏多一至三成,今年盛夏发生大洪水的几率很大,防汛抗洪___________不容乐观。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WhendoingbusinessinNewZealand,youhavetodressformally.Menshouldweardarkercoloredsuitswithasuitabletie.Tobe
NelsonMandelawaspraisedbytheworldforhisinsistentcommitmenttothecauseofracial_________.
Alloverthecountrythesedays,electronicmailmessagesare【B1】______withthisoddlittlepunctuationsequence:-(oroneof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