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种情况不构成法律援助机构拒绝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理由?(2008—卷一—48,单)

admin2017-06-13  31

问题 下列哪一种情况不构成法律援助机构拒绝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理由?(2008—卷一—48,单)

选项 A、申请代理的事项是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B、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又未按要求作出补充   
C、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自行委托了其他代理人   
D、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继承了一大笔遗产   

答案A

解析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具有广泛性。《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发给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该条例第11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该条例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选项A属于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定事由,法律援助机构不得拒绝,符合题意。   
《法律援助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经济困难的证明;(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该准则第18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选项B与题意不符。   
《法律援助条例》第23条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1)受援人的经济收人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2)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3)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选项C和D与题意不符。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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