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宋史.刑法志三》:“(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编者注),令杀人无证、尸不经验之狱,具案奏裁,委提刑审问。如有可疑及翻异,从本司差官重勘,案成上本路,移他监司审定,具案闻奏。否则监司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宋史.刑法志三》:“(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编者注),令杀人无证、尸不经验之狱,具案奏裁,委提刑审问。如有可疑及翻异,从本司差官重勘,案成上本路,移他监司审定,具案闻奏。否则监司
admin
2019-01-15
29
问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宋史.刑法志三》:“(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编者注),令杀人无证、尸不经验之狱,具案奏裁,委提刑审问。如有可疑及翻异,从本司差官重勘,案成上本路,移他监司审定,具案闻奏。否则监司再遣官勘之,又不伏,复奏取旨。先是,有司建议:外路狱三经翻异,在千里内者移大理寺……鞫勘本路累尝差官犹称冤者,惟檄邻路,如尚翻异,则奏裁。”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何种司法制度?该司法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2)该制度是如何适用的?
(3)实施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翻异别推制的司法制度。翻异别推制就是在发生犯人推翻原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该案改由另一法官或者另一司法机关审理。 (2)对于杀人但无证可查的、尸体未经检验的案件,案件要具结奏请裁决,并委托提刑司审问,如有可疑及犯人推翻原口供的翻异案件,令提刑司派遣官员重新勘验,案件移送路一级司法机关具结后奏请裁决。否则,路一级司法机关应当派遣官员再次勘验,犯人仍不服的,再次奏请裁决,但翻异次数不能过三。经三次翻异者,千里以内的移送大理寺审理。对于千里之外的路级案件的翻异,奏请裁决。 (3)翻异别推制是宋朝独有的制度,该制度对于防止冤假错案具有积极意义,该制度也有利于皇帝对各级司法审判权的控制和监督。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O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请简述法律解释的特点。
(2006年真题)刘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一规定中“子女”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他认为这里的“子女”仅指成年子女,不包括未成年子女。刘法官的这一解释属于
(2010年真题)划分部门法应考虑的主要原则有
(2008年真题)按照唐朝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包括
(2012年真题)在“明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下,西周实行的刑法原则有
(2005年真题)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
(2007年真题)西汉法律规定,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的行动构成
(2011年真题)在宪法理论上,宪法监督是宪法保障的核心内容,其具体监督方式是
(2005年真题)因果联系原则是法律责任归责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的含义是
随机试题
治疗湿热壅阻型慢性盆腔炎的治法是
初产妇,孕37+4周,宫缩每3分钟1次,每次持续30秒,检查:宫口开大2cm,先露平坐骨棘平面,已破膜,羊水Ⅲ度,胎监显示缩宫素激惹试验(OCT)阳性。新生儿出生后,Apgar评分为4分,助产护士首选的措施是
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
某村十余户农民从甲供销公司购得乙农药厂生产的”立杀净”杀虫药,按说明喷洒于农作物上,但虫害有增无减,以致错过灭虫时机,当年农作物欠收,损失4万余元。经查,该杀虫药系乙农药厂未按标准生产的劣质农药。下列关于此案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制备沥青延度试样需要使用甘油滑石粉隔离剂,现行试验规程建议的配制比例为甘油与滑石粉的质量比为()。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156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3)生产卷烟
2000~2010年10年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的目标是在2000年的基础上( )。假设利税率=利税总额/工业总产值,则未来10年我国食品工业利税率的变化趋势是( )。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与上年相比,2012年全国网民数净增0.51亿人,达到5.64亿人。手机网民数净增0.64亿人,达到4.20亿人,占网民总数的74.5%;农村网民数净增0.2亿人,达到1.56亿人,占网民总数的27.7%。网络购物用户净增0.
某仓库被窃。经过侦破,查明作案的人是甲、乙、丙、丁四个人中的一个。审讯中,四个人的口供如下:甲:“仓库被窃的那一天,我在别的城市,因此我是不可能作案的。”乙:“丁就是罪犯。”丙:“乙是盗窃仓库的罪犯。因为我亲眼看见他那一天进过仓库。”丁:“乙是在有
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理性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非理性因素的重要作用。下列属于非理性因素的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