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

admin2017-03-14  31

问题 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

选项 A、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
B、甲教授曾答应为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
C、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1万5千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
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扦权转让给了银行

答案A,B,D

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x条规定:“合营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A项没经合营方同意,转让无效。所以A项错误。《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合同性质不得转让……”B项是教授与乙校的讲课合同,基于对教授的人身信任与特殊技能而订立的合同,它有很强的人身专属色彩,是按照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所以博士生代为授课的合同转让行为不合法。《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C不选。《担保法》第50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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