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担任辩护人时,找到被告人王大的弟弟王二,向其索取50万元现金,并讲明用于向法官行贿(实际上他自己私吞),并编造一份供词让王二转交证人钱某在法庭上陈述,王二照此办理。对于上述行为的定性,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dmin2013-12-10  50

问题 李某担任辩护人时,找到被告人王大的弟弟王二,向其索取50万元现金,并讲明用于向法官行贿(实际上他自己私吞),并编造一份供词让王二转交证人钱某在法庭上陈述,王二照此办理。对于上述行为的定性,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选项 A、李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和诈骗罪
B、李某和王二构成妨害作证罪的共犯
C、王二构成伪证罪
D、钱某构成妨害作证罪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305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06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的规定,可知李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向王二索取50万元的行为属于诈骗。王二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钱某的行为构成伪证罪,因此A项正确,BE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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